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国务院主管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和普及群众体育运动,不断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
(二)举办或联合举办全国性、境内国际性比赛和体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竞技运动水平,攀登世界体育高峰。
(三)大力推进体育改革,对体育事业重大方针政策、发展战略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服务。
(四)通过组织体育活动,向广大群众尤其是向运动员、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等优秀品德,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五)组织体育理论、运动技术、科研教学等专题调查研究,促进体育科学化。
(六)发展体育产业,培育体育市场,开发无形资产,促进体育产业化。
(七)加强与全国各体育组织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
(八)开展国际间的体育交流,发展同国外体育组织和体育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九)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自律性经济处罚收入实行内部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总会收入和支出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的职责:
(一)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指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五)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六)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七)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八)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1949年十月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1949年10月由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而成的,对外代表中国,担负中国奥委会的职能
(1)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群众性的体育组织,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实行协会制,其团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总会,和全国单项体育运动协会。
(2)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于1910年,以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和发展体育运动为宗旨的全国性体育组织。
(3)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由全国热心体育科学技术的科技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是依法登记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4)各行业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领导本行业职工参与体育活动,包括火车头体协、煤矿体协等。
扩展资料:
我国社会体育管理体制包括哪几个系统?
(1)体育行政部门包括: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乡、民族乡、镇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
(2)与体育有关的群众组织包括:与体育有关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青年人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对体育发展的作用。
(3)体育社会团体包括:各级体育总会包括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县级以上地方体育总会,是体育工作者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各级行业系统体育协会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体育社会团体,是按行业或系统组织起来的群众性体育组织。各级运动项目协会也称单项体育协会,是指按运动项目组成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体育社会团体。传统体育项目协会是指按我国传统体育项目组成的群众性业余体育组织,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体育社会团体。
(4)基层体育组织包括街道社区体育组织。乡镇体育组织。基层单位体育协会。体育指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法律分析: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群众性体育组织,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实行会员制,其团体会员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总会、全国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及行业系统体育协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毛泽东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成立题词。
1952年6月10日,毛泽东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成立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给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新中国体育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一部分,成为改善人民健康状况和增强人民体质的有效方法。
近代中国在经历两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等一系列苦难后,逐渐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英国人曾撰文“夫中国——东方之病夫也,其麻木不仁久矣,然病根之深,自中日交战后,地球各国始悉其虚实也”,以“病夫”来形容中国的衰落状态。
梁启超在《新民说》中针对“病夫”一词提出“强国必先强种”,要改变中国积贫积弱的局面,必须提高国民体质。受其影响,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意识到国民的身体素质是民族竞争力的基础,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陈独秀就曾提出,“惟有体育一门,从来没人提倡,以致全国人斯文委弱,奄奄无生气”。
发展体育运动的意义:
生命健康需要体育运动,体育运动需要一定的量度,即一定的时间、量值及其强度,不能采取放任和随意的态度。首先,要尽量保持每天运动。如同人类进化形成的一日三餐饮食规律一样,每天运动可以不断积累健康正能量,增强和保持健康体质。据考证,现代医学技术或可阻止(中止)病变的发展、恶化,但无力使已发生的病变恢复到之前的状态。
因而天天运动应成为公民个人维护体能完好的重要而基本的生活方式,通过持续、系统的运动获得持久的肢体能量和主动健康(相对于病愈后的被动健康)。其次,要努力保持运动的量值。运动同任何其他事物一样,只有达到一定的时长与频次才能形成系统、有效的功力,如若蜻蜓点水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则难以形成集合效应。
足协是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
足球协会,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各行业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一项足球运动组织。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机构,国内简称足协,它是亚洲足球联合会及国际足球联合会的成员,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于1955年成立。
职能是研究制定足球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负责和指导本项目俱乐部的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管理本项目的各级国家队;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组织科学技术研究,提高训练水平;制定足球场地标准和足球器材的研究、发展;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等。
中国足协发展历程
1955年1月3日,中国足球协会在北京成立,黄中任首届主席。1956年6月9日至10日,中国足协副主席张联华在葡萄牙里斯本举行的国际足联第30届代表大会上,要求国际足联必须取消台湾会籍和确认我国参加第六届世界杯足球赛的资格问题。在遭到大会拒绝后,我国代表退出会场以示抗议。
1956年8月16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向国际足联推荐李凤楼、方荣富、胡汉文、王南珍和王维屏等5人为1956至57年度国际级裁判员,后获国际足联批准,他们是新中国首批获国际级称号的裁判员。1975年5月4日,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访问我国,与中国足协主席李凤楼就恢复中国在国际足联的合法席位及处理台湾会籍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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